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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成考《民法》知识点(9)

时间:2021-04-29 17:39:39 作者:储老师

z成考助学

很多考生参加成人高考需要考《民法》,小编帮大家整理部分重要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用。

监护权

监护权,是指公民作为监护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子女、其他需要监护的人享有对被监护人的管理、教育权;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

监护权的行使以维护和保障被监护人合法权利为限,因此监护权也是义务。

自然人

自然人的概念

宪法概念--公民: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民法概念--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人。

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概念和特征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意思能力为基础的,因此,公民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必须以能够确切表示意志为前提。意思能力,是个人具有的自然的和精神的能力,包括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即合理的判断力和预期力。

确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尺度是年龄和理智是否正常。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有能力以自己的行为取得和行使法律所允许的任何权利和履行任何义务。

(1)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精神健全。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精神不健全

4.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

精神病人

5.民事行为能力的变更

自然人因年龄、精神状态的变化而发生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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