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防范考试风险,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组织高校积极探索全省暂停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后的替代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工作方案》,现予公布。
一、总体思路
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牵头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高校联盟,统一学位外语成绩认定标准,共同制订考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提升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1.考试形式
学位英语考试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形式,试卷随机组合。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上网报名参加考试,不合格考生可重复报考。
2.考试时间;
每年3月和9月安排学位英语考试。2019年9月安排第1次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点及考场
各高校均应设立考点(考点设置要求另行通知)。学生自主选择考点,原则上选择就读高校参加考试,也可选择居住地高校就近参加考试。
4.考试成绩
学位英语考试成绩采用标准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结束后分别于4月、10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5.试题库建设
成立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命题专家组,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见附件),建设试题库。
6.考试纪律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有关考试规定,严肃处理舞弊行为,设立考点的高校全面负责考务管理。
7.技术支持
学位英语考试由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及运维服务,负责建设考试系统、提供人脸识别、报名缴费(参考PETS3收费标准)、考点设置、考场编排、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
三、英语专业学士学位第二外语考试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一组织学士学位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考试,包括考试命题、考务安排、试卷批阅及成绩发布等具体事宜。
四、其它考试形式成绩的认定
学生在籍期间参加PETS3笔试成绩合格、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省外函授站(学习中心)学生参加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均可认定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附件一、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大纲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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