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成考了解成考 报名流程报名流程 加分政策加分政策 真题汇总 10年-23年真题 成考办电话成考办电话

咨询热线

13176677032 (点击在线咨询)
首页 > 成考资料 >
自考攻略

2022年山东成人高考专升本物权法考点精讲:共同共有

时间:2022-08-11 17:57:34 作者:储老师

z成考助学

 共同共有

  1、共同共有的概念及性质

  1)共同共有的概念和性质:

  共同共有,是指二个以上民事主体对同一物享有所有权。

  共同共有的所有权的实质是不可分割的共有权。共同的所有权没有应有份额,即使应有份额,也是潜在的,只有在共有关系解除时,才能得到实现。

  2)共同共有的特征:

  ①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共同、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份额的区分。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确定共同共有人各自的份额。

  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没有权利大小和义务多少的区分。

  ③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共有关系而产生,必须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这种共同关系或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共有人在合同中约定。

  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是夫妻关系、家庭关系。

  合伙关系也可以采用共同共有,由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约定。如果约定不明,一部分合伙人主张按份共有,一部分合伙人主张共同共有的,没有证据证明是按份共有的,按照共同共有处理。

  2、共同共有的内部关系

  1)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权,对共有物的收益不是按比例分享,而是共同享用;对共有物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2)共有物的管理和费用分担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共同承担义务,因对共有物进行维护、保管、改良等支出的费用由所有共有人共同分担。

  3、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

  因为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所以,各共有人对外部的侵害,可以为共有人全体的共同利益独立行使物上请求权和债上请求权;各共有人经营共同事业对外发生债务,或者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全体共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成绩查询:11月下旬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APP下载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扫描
二维码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下载
微信客服
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