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思维包括形象思维、抽象思维和灵感。
(1)形象思维
①形象思维是艺术家在创作活动中从发现和体验生活、进行艺术构思、形成艺术意象,并将其物化为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的整个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主要的思维方式。②形象思维具有具象性、情感性。创造性等特点。具象性是指形象思维始终要以具体可感的事象或物象作为思维的材料;情感性是指形象思维过程中渗透着强烈的审美感情色彩;创造性是指形象思维具有突出的审美创造性功能。
(2)抽象思维
①抽象思维是人类最普遍的思维形式,是运用概念来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的思维方法;②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可以在艺术家的创造活动中相互交叉和转化。
(3)灵感
①灵感是指艺术家在创造活动中,由于大脑皮层的高度兴奋,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是艺术家在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基础上,意识和无意识的相互作用,突然激发的、情绪特别亢奋、极富创造力的精神状态;②灵感的特征:突发性、超常性、易逝性;③形象思维与灵感交互作用,灵感是形象思维的深度表现。
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1)艺术作品的内容,是指经过艺术家体验伽工和创造的人类生活,其中包括客体世界和人的主观世界。内容主要指题材、主题、人物、环境、情节等诸多要素的总和。
(2)艺术作品的形式,是指艺术作品内容的存在方式,亦即作品的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形态。其内部联系表现为内部形式,包括内容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组织方式,主要指结构;其外部表现形态呈现为外部形式,即表现内容的方式和手段,包括艺术语言、艺术手法、类型体裁等。
(3)艺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在艺术创造中,内容常常起到主导的作用,形式的选择应以是否适应内容的需要为原则;同时,形式又呈现相对的独立性,它不仅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而且由于形式的变幻,可以直接影响和制约内容的审美价值的实现。
再现与表现的统一
(1)再现是指在艺术创造中将客体世界及人物真实地呈现于作品之中。
(2)表现是指在艺术创造中重在表达主体的情感和理想,以及对客体世界的思考和评判。
(3)再现和表现从来都是紧密联系的,在侧重再现的艺术作品中,不可能没有表现的因素;在侧重表现的艺术作品中,也不会没有再现的因素,其间只是存在比重大小的差别。再现性艺术作品同样需要融入主体的情感和理想,表达作者的思想和情趣;表现性作品也要注重对客体世界及其规律的遵循,只不过它所表达的主要是心理和情感的真实。
感性与理性的统一
(1)在艺术作品中,感性更多地是指隐含于作品之中的情感因素,以及寄寓在形式之中的感性特色。
(2)在艺术作品中,理性是指通过作品的形象及意境所凸现出的理性内涵。
(3)艺术作品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一方面,艺术作品表现为感性形式与理性内容的统一;另一方面,艺术作品还表现为情感因素与理性精神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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