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表现
艺术创作的最终成果是艺术作品。艺术家的艺术体验和艺术构思,必须通过各种艺术媒介和艺术语言表现为艺术作品。因此,艺术表现活动在艺术创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离开了艺术表现,再好的体验与构思也无法让其他人欣赏,只能仍然停留在艺术家的头脑之中。
(一)艺术意象的物态化与表现
艺术意象的物态化与表现,是艺术家将自己的艺术构思中已经基本形成的艺术意象转化为艺术符号,并以物态化形式得以显现,使之成为具体可感的艺术形象、艺术情境或形象体系的过程。
艺术表现活动作为一种艺术生产的实践活动,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材料,如绘画需要纸、笔、墨,雕塑需要大理石、青铜,才能使审美意象物态化,成为客观存在的艺术品。与此同时,艺术表现活动更离不开一定的艺术媒介或艺术语言,如绘画语言包括色彩、线条,音乐语言,包括节奏、旋律,电视语言包括画面、音响等等。由于各门艺术所采用的物质材料和艺术媒介都各不相同,因此,各门艺术的艺术表现方式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形成自己特殊的制作方法和表现手法,使得艺术技巧和手法在艺术表现中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
著名哲学家黑格尔十分重视艺术技巧在创作中的作用,有过一段很精辟的论述,他说:“艺术创作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即艺术外表的工作,因为艺术作品有一个纯然是技巧的方面,很接近于手工业;这一方面在建筑和雕刻中最为重要,在图画和音乐中次之,在诗歌中又次之。这种熟练的技巧不是从灵感来的,它完全要靠思索、勤勉和练习。一个艺术家必须具有这种熟练技巧,才可以驾驭外在的材料,不至因为它们不听命而受到妨碍。”显然,艺术家之所以为艺术家,除了他们特殊的观察力和想象力之外,还因为他们具有熟练、高超的艺术技巧,能够得心应手地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艺术媒介来完成艺术创作。艺术家为了达到技巧上的要求,需要付出长期艰巨的劳动,需要付出大量的汗水和心血。中外艺术史上有许多生动的例子。如曾巩《墨池记》中记载,晋代大书法家王羲之曾在江西临川城东临池学书,长年累月坚持不懈,以至池水变黑,留下墨池故迹。还有一种说法,是讲东汉的“草圣”张芝学书十分勤奋,“临池学书,池水尽黑”。这两种传说都说明了一个相同的道理,即杰出的书法家总是经过勤奋刻苦地学习和实践才取得了后来的成就。因此,书法界至今仍把“临池”作为学习书法的代称。显然,只有经过精益求精的艰苦磨练,才能高度自由地掌握和运用艺术技巧。
艺术表现不仅仅是一个技巧问题,艺术表现更需要艺术家调动自己的联想、想象、情感等多种心理功能,融会入创作主体的生命和心灵,寻找到独特的艺术表现方式,才能创作出可以放置于世界艺术宝库的作品来。我国古代画论十分强调“以意运笔”、“意在笔先”、“以心运手”等,都精辟地阐明了这条道理。艺术表现活动固然离不开精湛熟练的技巧和手法,但它更离不开艺术家主体情感和全部心灵。古今中外优秀的艺术家,都是在创作过程中经过艰苦地探索,为自己独创的审美意象找到新的形式、新的手法和新的技巧,创造出新颖独特的艺术形象。
(二)艺术内涵的深化
艺术家在进行意象的表现过程中,应力求进一步深化艺术的内涵,艺术内涵的深化,不是一个机械转化的过程,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集中反映出如下特征:
第一,创作主体在物化的表现过程中呈现出鲜明的审美倾向。在艺术创作全过程中,从生活到艺术意象,即从郑板桥所描述的“眼中之竹”到“胸中之竹”,固然是艺术构思或艺术思维中的一个重要的认识上的飞跃,而从“胸中之竹”到“手中之竹”,即从艺术意象到艺术形象,又是一次重要的飞跃。没有这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的飞跃,就等于前功尽弃,取消了艺术创作。
第二,艺术家要完成对意象的物化,深化艺术内涵必须不断地进行艺术语言的锤炼,使其凸显出来。因为这时的“意象”还只是一种观念性的东西,换句话说,还只不过是一种想法,它有待于艺术家用具体手段表现出来。艺术作品中的意象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传达出艺术家头脑中的意象,要取决于艺术家对自己头脑中的意象的把握程度以及他传达这种意象的实际能力。艺术家头脑中的意象是丰富复杂的,有时候甚至是模糊的,他要在艺术作品中传达出这种意象首先要努力去把握它。当他多少把握了头脑中的意象之后,他就要用具体的手段把它表达出来。艺术语言正是表达艺术意象的媒介,因此必须重视对艺术语言的研究和运用。
第三,在艺术意象的物化过程中艺术意蕴将不断获得提升,艺术内涵也将不断深化。随着艺术意象的物态化深入升华,艺术作品也将通过线条、色彩、音响、文字和其他媒介、凸显出艺术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并显现出一种内在的生气、情感、灵魂、风骨和精神。
这就是艺术作品中的艺术意蕴,它比直接显现的形象更为深远,使艺术作品有了比艺术形象本身更为深广隽永的内涵,这种内涵需要细心体察、玩味、感悟、领会,才能真正认识和理解。
第四,艺术内涵获得深化的表征是形象、意境或典型的生成。在艺术创作中,形象、意境或典型的生成是艺术获得内涵深化的结果。它们是在思想内涵、审美内涵逐渐加深的过程中形成的,当然它们是内涵深化的表征。艺术形象的形成是通过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相互交融,并由主体创造出来的艺术成果。也是从客观的、自然形态的生活美变为艺术美的过程。艺术美比生活美有着“更高、更有集中性、更强烈、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有普遍性”(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特点的。这几点的生成,是对客观美进行提炼、集中、概括的结果。指导这种艺术美的生成当然离不开创造主体的审美判断。这是艺术内涵得以深化的必要条件。艺术.形象既包括鲜明生动的人物,也包括其他富有审美特征的意境。人物是典型化了的由主体概括出来既有个性又有代表性的表征。意境则是艺术创造客体与主体审美情感紧密结合形成一种情境的表征。无论是形象、意境和典型,他们都是创作主体内涵在客体生成的表征,都是艺术内涵深化的产物。任何一件艺术品的创作都说明了这样的过程。
总而言之,对于所有的艺术门类来讲,艺术创作活动中,体验、构思与表现都是互相依存、彼此渗透的,使得艺术创作既有精神活动性质,又有实践活动性质,既有内心的体验与构思,又有外部的表现和体现,通过这么一种高级复杂的艺术创造活动,将艺术家的审美意识物态化为艺术作品和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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