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
(一)素质教育的概念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6月13日)中,对素质教育的涵义给予全面的说明和阐述,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第一,“一个宗旨”。“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的根本宗旨”。实施素质教育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是一个意思,都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都是提高国民的素质。
第二,“两个重点”。即“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我们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还要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这是新世纪世界竞争的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要求,也是使人成才的根本要求。以往我们在这方面的培养又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更要弥补和加强。
第三,“三个面向”、“三个要义”。三个面向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三个要义即“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条件,……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这不仅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又指明了工作的方法。
第四,“四个统一”,即“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这是对受教育者素质要求的进一步具体阐述。
第五,“五育协调”,即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有机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它们相互渗透、协调发展。
第六,“全面贯穿”,即应当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
(二)素质教育的意义
1.是适应新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们现在已基本进入小康社会,要在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实现现代化,任务是艰巨的,对劳动者的素质、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素质教育,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为现代化建设事业准备好劳动者和人才资源。
2.是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发展的需要
由于教育发展水平的制约,我们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失学、辍学儿童还存在不少,重智育、分数、升学而轻视素质全面发展的现象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