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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成考专升本《民法》常考知识点四

时间:2020-10-10 11:11:45 作者:储老师

z成考助学

成考在即,许多同学都在抓紧时间复习,争夺每分每秒。下面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2020年山东成考专升本《民法》常考知识点四】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我们一起往下看吧!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1虽然责任是归责的结果,但归责并不意味着必然导致责任的产生。

2我国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组成的。(三元制归责原则)

3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

4过错责任原则特点:a以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只要在主观方面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承担民事责任。

b以过错作为决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或者说最终决定性的根本要素、无过错及无责任。

c贯彻“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原则

d过错程度与责任相一致,即过错承担决定着责任的形式、范围、减免

5推定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

6推定过错责任特点:a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其责任的构成要件,且为最终的决定性的根本要件。

b推定过错责任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推定过错责任,只能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即某些特殊侵权行为。

7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发生后,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的归责标准。

8无过错责任原则特点:

a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b受害人在主张权利时,对加害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不负举证责任。

c加害人承担的责任,并非责任,加害人也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而主张抗辩。

d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中,责任的确定主要从受害人一方的损害程度来考虑,并且对这种责任往往规定有更高赔偿限额或限制赔偿范围。

e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即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9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范围: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行为;饲养的动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等。

10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

11公平责任原则特点:a公平责任原则是以公平观念作价值判断标准来确定责任的归属。

b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均无过错而法律又没有规定适用过错责任的情况。

c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侵害财产权案件。

d公平责任原则只有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按过错责任原则来处理有关案件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12公平责任原则仅适用于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而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又都没有过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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