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和历史经验(1)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①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割断城市
资产阶级与带有自发倾向的个体农民的联系,推动城市私营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另一方面,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实现两大改造的相互推动和促进。
②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与发展农业生产并举。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与改造农村生产关系结合起来,以推动农业生产,巩固农业合作化的成果。
③走“先集体化,后机械化”的农业互助合作化的发展道路。在土地改革后趁热打铁,依靠广大农民对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发展互助合作运动,实现集体化,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
④坚持自愿互利、循序渐进的原则和步骤,引导、说服和教育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有步骤、分阶段地走上社会主义集体的道路。
⑤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正确执行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中蕴藏的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特点和经验是:第一,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逐步把个体农民引导到互助合作的道路;第二,结合中国农业的特点和农民的习惯,创造了由互助组到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的过渡形式;第三,在合作化过程中,实行了正确的阶级政策;对待富农经济,采取了由限制富农剥削到逐步消灭富农经济的政策,把消灭剥削阶级同改造剥削者结合起来。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列主义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运用和发展;通过改造,进一步巩固了工农业联盟,孤立了城市资本主义,五亿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由个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同时,我国经济结构和政治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促进了整个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但也应看到,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特别是合作化后期,存在着要求过急、改变过快、工作过粗,形式简单划一等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积极性的发挥,给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2)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采取和平赎买的方式进行的。在这一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关于用和平赎买手段消灭私有制的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第一,从我国特殊国情出发,把中国资产阶级划分为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两部分。
对官僚资本,采取没收的政策;对民族资本,则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这是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在新中国经济建设中的两面性所决定的。即它既有剥削工人、追求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共产党领导,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方面。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表现在:它拥有大量的生产资料和资金;拥有相当数量的技术人员;拥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拥有广泛的国内外商贸信息联系。因此,对其进行和平改造有利于发挥其现有优势为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改造也是完全可能的。这是因为:工人阶级已经掌握了国家政权;建立了巩固的工农联盟;割断了资本主义经济同农民个体经济的联系;掌握了国家经济命脉,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与资产阶级进行的争夺市场领导权和加强国营经济领导地位的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都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有利保证。第二,从改造的具体实际出发,把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通过和平的方法对资本家进行赎买。即: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其性质和作用完全取决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条件。其实质是通过和平赎买,而不是没收方式,将资本主义私有制有偿地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其具体实现步骤是,第一步,先把私人资本主义纳入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国家计划轨道,使之与国营经济发生比较固定的联系,受到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制约,为国家和人民的需要而生产。第二步再把国家资本主义转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其结果,实现双重改造,即对所有制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相结合,对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把私有制变为公有制;对资本家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把剥削者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从1953年6月,党中央和毛泽东确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改造方针,到1956年底,在全国范围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至此,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宣告完成。主要特点和经验是:
第一,从理论上,严格区别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界限,采取不同措施。对民族资本进行和平改造,实行赎买政策,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有代价地把资本家的生产资料逐步收归国有,最终和平地实现了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
第二,创造了在工业中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在商业中经销代销等初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再发展到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进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实现了消灭剥削制度、剥削阶级和团结、改造、教育资本家,使其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双重目的。尽管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存在着要求过急、速度过快、工作过粗、公私合营面过宽,对许多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不当等偏差,但它仍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第一,标志着我国已经基本上消灭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第二,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和平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学说;第三,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创举,也是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3)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①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变革不适应工业化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这个中心任务进行的。引导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者走集体化的道路,改造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目的都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要求,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因此,在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所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求使之与促进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而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实践证明,党坚持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并举的方针,对于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生产力发展,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推动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②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我国对农韭、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都采取了区别对待,用不同的办法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及时总结农民的实践经验,创造出互劲组、初级社、高级社等过渡形式。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创造出从初级到高级的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避免了在改造期间可能发生的剧烈的社会震荡和经济破坏。中国的这场巨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对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破坏。而且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③用和平方法进行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之前,无论是资本主义工商业,还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所有制,都具有私有制的性质。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结合我国实际,坚持用说服教育、和平赎买的方法,把对所有制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不但把个体所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所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所有制,而且把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解决了诸如实现社会变革与经济发展、和平过渡与消灭剥削制度这类通常难以解决的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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