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1.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
(1)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形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毅然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方针,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确定工作中心转移的同时,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并针对拨乱反正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思潮,旗帜鲜明地强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开始形成,奠定了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基础。
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对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作出明确的概括。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它的简明概括。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又把“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一起写入了基本路线,并明确指出: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
(2)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
①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基本路线规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分别是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社会领域的目标和要求,在现实中表现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统一。
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是基本路线最主要的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基本途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回答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体现了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回答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政治保证问题,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坚持改革开放”,回答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和外部条件问题,体现了解放生产力的本质要求。全面坚持和正确处理其相互关系,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辩证统一关系的内在要求。
③“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紧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
④“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目标的根本立足点。这既是改变我国不发达现状的需要,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奋斗精神。
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 ;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相互贯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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