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山东成考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成考《民法》考试知识点: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1.继承权的概念
继承,是生者对死者生前权利和义务的承受。继承法所称的继承,专指继承人依法承受公民死亡时所遗留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
遗留财产的死者称被继承人;
自然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财产为遗产;
依法承受被继承人财产的人是继承人。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承受公民死亡时所遗留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2.继承权的特征
① 继承权是一种绝对权、排他权。
② 继承权与财产所有权相联系,是一种财产权;
③ 继承权与一定身份关系相联系,但不是身份权;
④ 继承权的主体是自然人。国家、集体或其他组织可以接受遗产,但其身份不是继承人,而是受遗赠人、或遗产分享人、无人继承财产的取得人;
⑤ 继承权的发生依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
⑥ 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法律事实出现为前提。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