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山东成考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成考《民法》考试知识点:所有权的特征,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所有权的特征
①自权性: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自有物所享有的权利,不需任何中介就可以直接、无条件地支配其所有的物,并且依自己的意愿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物的权能。所有权的此特征,区别于对他人所有的物所享有的权利;
②完全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对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所有权能。除所有权以外的任何物权,都是不完全物权;
③恒久性:所有权无存在期限的限制;
④单一性:所有权是对标的物的统一支配权,不是各项权能的简单迭加;
⑤弹力性:所有权的权能可以通过设定他物权而与作为整体的所有权分离。当然,这种分离并不丧失所有权的支配力。当他物权消灭时,那些离开整体的权能便复归原位,所有权恢复到原来的圆满状态。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