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发布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其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其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通知规定,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均可迁入西安市落户。同时,通知还对投资创业落户、投靠直系亲属落户、安居落户、在西安市居住生活并缴纳社保人员落户等情形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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