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环节过程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2017]闽院教118号)文件要求,请教学点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科学合理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要求,严格全过程管理,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组织做好2021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
1.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教学点负责人或分管教学负责人担任,指导小组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担任。
2. 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之前,应开设有关撰写毕业论文的专题报告或课程,要认真落实《闽江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附件1)等文件精神的传达,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教育,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3. 做好选题工作。经管、文科类论文选题要结合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避免题目过大,内容宽泛的纯理论性课题,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切实提高来源于行业企业实际项目或问题相关选题的比例。
4.鼓励各教学点结合专业特色通过邀请企事业单位、同行院校专家现场参与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过程。
二、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要求
1.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鼓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获得硕士学位但未取得讲师职称者,不能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 指导教师是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责任人,应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各项教学任务。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提前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开题报告;加强过程指导与检查,制定指导计划,每周至少一次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把好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关,对学生是否获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进行预审,并客观公正如实地填写评阅意见。
3. 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
根据《闽江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闽院教〔2013〕32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管理系统对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请各教学点请于2022年5月1日前,将2022届夏季毕业生的论文打包发送邮箱(22962330@qq.com),参加毕业生论文查重。
论文的电子文档要求如下:
1、论文文件为word格式文档(.doc);
2、文件名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例如张三-0305133-信息系统.doc
3、图片目前不参与检测,上传之前请删除
4、若逾期未参加论文查重,毕业证书将延迟发放。
四、存档和报送相关工作材料
各教学点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和管理过程材料的归档工作。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必须刻录成光盘保存。
附件:1闽江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doc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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