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规〔2021〕1号)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经2021年12月30日第1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同意以下单位成为我校2022年学历继续教育新增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具体排名不分先后):
1.无锡市江南培训中心
2.丹阳市职工学校
3.溧阳市名扬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4.南通市崇川区博文辅导培训中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日至2022年1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监督电话:0510-827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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