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人高等学校、各市(行署)招考办,省农垦总局招考办:
黑龙江省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定于11月20日至12月20日进行。现将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方式
1、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各成人高校实行远程和局域网上录取,暂不具备远程网上录取条件的学校可到省招考培训中心局域网进行录取。
2、各成人高校录取新生要按我省网上录取时间安排,按时完成下载、阅档、预录取、预退档、上载等环节工作,以保证电子档案的运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时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成人高校,我办将根据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办理录取手续,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3、11月18日前,请将本校录取期间联系电话、传真号、手机号等填好(见附表)后报给我办。
二、录取批次
1、11月20日—25日为专升本、高中起点本科
2、11月26日—12月4日为高中起点专科(含高职)
3、12月5日—20日为调剂录取
三、投档办法
我省今年实行在最低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一次性投档,体育、艺术类按黑招考办成招字[2006] 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在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其它事宜
1、我办将通过黑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221.208.241.174:8080/czksglweb)发布有关录取要求和信息,请各成人高校及时查阅。院校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随远程网上录取密码一同发放。
2、经与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协商,省内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高校务于11月20日前将计划调整完毕,录取期间不再受理增减计划事宜。
按照教育部教学[2006] 7号文件要求,各成人高校可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对分省计划适当微调,但高职计划不得调整为本科计划,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经过调整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应予减招,不得要求降低分数录取新生。
3、各招生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严肃招生纪律。严禁避开省招考办擅自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对未经我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或个人要予以严肃查处。
4、我办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5、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凡在我省招生的成人高校必须于12月25日前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报至我办,以保证录取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6、按照教育部要求,各成人招生高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招考办。我办将在省内各成人高校报到后核查专升本报名资格。
7、录取期间各市(行署)、省农垦总局招考办需派工作人员到省招考办参与录取工作,食宿费自理。
8、根据省教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黑教联[2000]17号文件规定,凡在我省招生的成人高校每录取一名新生,应向我办缴纳录取费70元。请各成人高校按新生录取数将录取费汇寄我办,我办收到招生录取费后,立即寄发录取新生名单和新生录取通知书。
户 名: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帐 号:5021010400045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兴垦分理处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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