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物,是民事主体能够实际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资料。其法律特征有:
1、须存在于人身之外。
2、须能够为人力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3、须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
4、须为独成一体的有体物。
二、物的分类:
1、动产与不动产。
2、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
3、主物与从物。
4、原物与孳息。
5、消耗物与非消耗物。
6、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7、特定物与种类物。
8、代替物与不代替物。
三、物在民法上的意义:
1、物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普通的客体。
2、物可决定法律关系的性质。
3、物会影响案件的管辖。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