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公开比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李艾玲同志为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此次公开比选拟聘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受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号 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方式:67510031、67703819(传真)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3.我院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比选拟聘人员名单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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