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为稳步推进录取批次改革,进一步增加考生志愿填报的选择范围和录取机会,经省招委研究同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自2017年起作如下调整:
一、合并普通文理科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批次调整后,我省普通文理科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共五个批次。
二、艺术类和体育类录取批次不变。即艺术类包括校考本科一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985和211省外高校)、统考本科批、校考本科二批(其他校考本科)、统考专科批、校考专科批。体育类包括体育本科和体育专科两批。
三、增加普通文理科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数量。批次调整后的本科二批设10个院校志愿,征集志愿院校志愿数量仍设8个。
批次调整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已取消本科三批,个别省市还将本科批次全部合并。批次调整将会给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高校计划完成率。省考试院也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平行志愿和多轮投档办法,强化信息服务,确保此项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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