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宁夏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助学机构:
根据《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要求,为做好宁夏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
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1.报考课程时间:
上半年5月6日 9:00至12日17: 00
下半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7: 00
2.审核确认时间:
上半年5月6日9:00至13日12: 00
下半年11月4日9:00至11月11日12: 00
3.网.上缴费时间:
上半年5月6日9:00至13日17: 00
下半年11月4日9:00至11月11日17: 00
4.考核时间:
上半年6月 18日至26日
下半年12月10日至25日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助学机构按照要求自行确定。
二、考核方式
1.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课程,在网络助学平台
-1-
中有的,通过网络助学平台进行考核;在网络助学平台中没有的,
通过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在线考试系统进行考核。
2.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开考专业的实践课考
核,按照主考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进行。
3.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监督和管理。主考学校制
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并报我院备案,助学机构按照要求制定实施
细则报主考学校,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各助学机构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
及论文答辩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核确认考生
报名信息。每名考生一次考试最多可参加四门课程的考核,参加
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
2.各助学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落实
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考试期间严把考生身份确认关,坚
决杜绝冒名顶替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3.各助学机构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做好实践性环节
考核及论文答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如因疫
情防控要求,调整考试安排,则另行通知。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2年4月20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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