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考生:
你们好!山东省2019年成人高考将于10月26日至27日进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在考试即将来临之际,特作如下提示: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3日—27日,每天8:30至17:00。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异地报考的还需持居住证等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施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两次安检制度,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书本、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将自己的物品妥善安排。因违反规定造成个人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应以诚信考试为荣,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承诺。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令)做出相应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9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成人高考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作弊行为。
五、本次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考试期间,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敬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要心存侥幸,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造成千古之恨。
六、本次考试我们将联合招考委成员单位,加强考试管理工作,加强考点周边环境和网络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知法守法,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所谓“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请各位考生在考试期间,提前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查看考点考场,关注天气变化,交通安全出行,注意饮食卫生,以免影响考试。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好成绩!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10月17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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