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应试防疫须知
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将于5月29日进行。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须知,请广大考生、家长积极配合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工作,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2.尚在外地的考生,建议考前14天(5月15日之前)及时返回考点所在地,并按当地防疫要求进行健康观察及健康监测,以免因疫情耽误或影响本人参加考试。已经在省内考生,建议考前14天(5月15日之后)不离开黑龙江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市流动,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3.考前14天,考生须在本人微信小程序中完成“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每日更新并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4.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及与境外人员接触史,本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要主动向所在学校报告。
5.考生入场时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纸质《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以下简称《核酸检测报告》)或经“龙江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核酸检测报告》5月27日及以后均视为有效)。所有考生在考前均须签订《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
6.考生应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提前熟悉考点,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每场考试要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赴考时尽量步行或乘坐私人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及以上级别防护口罩(以下简称口罩),并佩戴一次性手套,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不与周围乘客交流。在考点周边就近住宿的考生,应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食宿安全。
二、入场及应试要求
7.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承诺书》《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现场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如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专职防疫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8.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距,进入考点后,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期间,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谈。
9.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在考试过程中,低风险考区考生,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中、高风险考区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10.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11.考试结束时,考生应按监考员及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三、其他要求
12.考生要确保提供的“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承诺书》和《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承担因提供材料失实带来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13.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防疫检查,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排查、转考、送诊等安排。拒不接受的,按照防疫及考务要求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受疫情影响而出现特殊情况的考生,请抓紧与所在学校联系。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接收或查阅考试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准考证自助打印系统于5月24日开启,届时考生可以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附件: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姓名 | 联系电话 | 照 片 |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学校 | ||||
考点信息 | 市 县(区) 考点 考场 | |||
现居住地 | 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村(委) 号(楼、单元) | |||
本人承诺事项如下 | ||||
1.本人知晓并理解、遵守国家教育考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打印准考证时已知悉本次考试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 2.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 3.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4.本人考前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5.本人考前14天没有去过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乏力、咽痛、腹泻等其他症状; 7.本人严格遵守考点防疫工作规定,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自愿接受防疫处置和核酸检测。 8.本人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