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下半年申请办理下列专业学士学位的考生,领取学士学位证书时间如下:
一.领取时间安排:
6月7日:法律(除昌平区考生)、律师、计算机及应用、心理学专业。
6月8日:法律(昌平区考生)专业。
注:其它专业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补发时间安排:
未能按时领取学位证书的考生,补发时间为 6月10日到22日考生接待日(周六日不休息)。补发放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财税、档案学、新闻学、行政管理学、经济学、国际贸易。
三.领取地点: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二层204房间(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
四.领取日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五.乘车路线:718路、367路、422路、727路等大钟寺下车向南;16路原线、921路等皂君庙下车向北。
届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领取。代领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被代领者有效证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领取。
往届各专业未领者同上述时间领取。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5年6月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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