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4年12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须按以下规定时间办理本期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现将13个专业的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通知如下:
一、办理申请手续时间:
3月14日 法律专业(昌平考生除外);
3月15日 律师专业、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心理学专业、金融专业、中医学专业、国际贸易专业;
3月16日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护理学专业、广告学专业、法律专业(昌平考生);
3月17日 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
二、交材料地点:北京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北京自考办大楼4层)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邮电管理工程等4个专业办理学士学位的时间请参看北邮自考网址。(电话:82056343)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公安管理专业与主考学校联系。
五、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财税、经济学、行政管理学、档案学、新闻学专业办理学士学位时间请查看2005年9月7日、10日《北京考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bjeea.cn)同期公布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时间和地点的通知。请考生相互转告。
六、注意事项:
1、办理申请学士学位手续时,请携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所有材料装入《学士学位》口袋中,并将“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手续的说明”贴在信封背面。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5年3月9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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