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招标领导小组的要求,北京教育考试远程电子巡查系统经项目评审小组综合评审,并经招标领导小组最后确认,确定中标单位为: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参加投标的其他单位若有疑义,请在中标公示发出后三日内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处申诉。
北京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处邮箱:jianchachu@bjeea.cn。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0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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