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考试中心、考试院各处室:
近两年来,为适应首都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本市教育考试招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工作研究为切入点,进行了积极的实践探索,推动了招生考试工作质量与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及时地对已有的工作成果进行理论上的思考与总结,将有助于我们不断提高对招生考试工作内在规律的认识,提高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减少工作的偏差。
为进一步发挥科研对实际工作的引领作用,在本市教育考试系统中形成重视研究的良好氛围,展现教育考试招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科研素养与水平,决定于2006年底前结集出版《北京教育考试研究论文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范围与时限
凡本市教育考试招生部门和工作人员在2004年1月-2006年10月期间撰写且未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教育考试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论文,均可提交。鼓励提供以部门和课题组形式研究的集体成果。
二、论文的格式、内容与字数要求
1、提交的论文一般应包括标题、作者姓名、论文摘要、关键词、论文正文、文献参考、作者单位等内容。
2、论文应体现对招生考试面临的某一突出问题的探索与研究。
3、论文的观点应客观、公允,言之有理,持之有据。文字简明流畅,结构完整。
4、引文应规范。凡有引文,必须有注释:著作类应注明作者、著作名称、引文的页码、出版社、出版年月;文章类(包括报纸、期刊),须注明作者、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刊发年月、期号。
5、提交的论文摘要部分在300字以内,论文正文限定在6000字以内。
三、结稿日期与论文提交方式
2006年10月31日前,各区县考试中心、考试院各处室以集体的方式,将收集的论文(每篇包括电子版与打印稿各一份)统一交至考试院科研办(考试院A座办公区七层西厅)。
请各区县考试中心、考试院各处室认真组织本单位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论文的征集、初审工作。我办将在结稿后组织院内外专家对来稿进行筛选和审改。对于其中质量优秀的论文,将由院学术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
联系电话:82837206、82837252
联系人:郑启跃 周军
北京教育考试院科研办
2006年8月17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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