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
一、机辅测试监考要求
1. 各考点应整洁安静,挂有“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 考点”字样,并有考场分布示意图;候测室、备测室、测试室应有醒目标志。
2. 监考人员应加大对测试的监考力度和严密度,以保证测试的公正公平。
3. 监考人员、考场工作人员、视导员均应佩带标志。
4. 应试人进入候考室后,由监考人员宣读考试要求和考试纪律。
5. 应试人进入备测室前,应有2名监考人员核对其准考证、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核验好后方能准其抽题准备。
6. 应试人进入测试室前应有2名监考人员再次核对,并由监考人员叫号,应试人自报姓名,审验无误后方可进场。
7. 监考人员应熟悉计算机操作与考试流程,严密监视考场,发现举手示意应试人应立即前去解答问题并指导操作。
二、机辅测试应试人考试纪律
1. 应试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缺考或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 应试人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进入考点。
3. 酒后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4. 应试人进入考试区域不得大声喧哗,按要求进入候测室等候。
5. 应试人在考试人员指引下进入备测室抽题,准备考试。试题不准带走。
6. 应试人进入测试室不准携带任何文字材料、手机等设备。
7. 应试人在考场内不得讲话,须认真听取主监考指令,并按指令操作。有问题举手示意副监考。不得损坏设备。
8. 说话项考试的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应试人如照着文字读,或看文字提示说话,均视为作弊,本次成绩为0分,并在三年内不准参加普通话水平考试。
三、本试行办法由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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