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等,2022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在贵州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贵州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青年学生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学院概况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英文名称:China Fire and Rescue Institute,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雁路4号。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根据中央跨军地改革部署,2018年9月30日转隶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和科研等任务。目前,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消防政治工作、火灾勘查、航空航天工程7个本科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7000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青年学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
5.参加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共同推进航空救援专业人才联合学士学位培养,设置消防指挥专业(直升机飞行与指挥)、航空航天工程专业。两个专业均采用“1.5+2+0.5”培养模式,即联合培养学员第一至第三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习,第四至第七学期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习,第八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习。消防指挥专业(直升机飞行与指挥)、航空航天工程专业只面向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9个省份招生。报考消防指挥专业(直升机飞行与指挥)的考生,体格检查、心理测试还需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Ⅰ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要求;报考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的考生,色觉要求无色弱。
(三)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三、招生计划
2022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计划在贵州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21名(含女生1名)。具体专业招录计划如下:
四、录取规则
(一)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对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省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四)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五、招生考核流程
(一)报考意向登记。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预报名系统自行注册个人账号预报名(网址https://www.cfri.edu.cn/zs),也可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具体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2022年3月23日发布的预报名公告。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预报名只统计考生意向,不作为正式志愿,高考志愿填报开始后,考生须在志愿系统中填报志愿)。
(二)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体检。预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报考意向为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考生开展体检。
(三)志愿填报并确认信息。高考成绩公布并填报志愿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将填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且入围的考生名单提供给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省招录工作办公室联系考生确认身份信息,提醒注意事项。
(四)参加考核。7月上旬,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在贵阳市统一组织考生开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面试,政治考核由各地(州、市)工作小组到考生所在生源地组织开展。
以上时间仅为初步安排,具体以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六、学员待遇和毕业分配
(一)新生入学后,经复核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津贴、伙食补助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消防指挥专业(直升机飞行与指挥)、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的学员,达到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且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上注明联合培养单位。
(三)学员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其中:消防指挥专业(直升机飞行与指挥)、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的学员毕业按生源地就近录用到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两个航空救援支队,生源地为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的,录用为大庆航空救援支队干部;生源地为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的,录用为昆明航空救援支队干部。
七、重要提示
(一)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生签字负责。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疑问的,且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体检医院均认为有复检必要的,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格检查中身高、体重、视力三项检查中有任何一项未达到体检标准的,考生现场确认后予以淘汰。
(二)由于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意向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的考生体格检查需提前进行,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在贵阳市统一参加体格检查,并前往省外具有相关资质医院进行飞行专业体格检查。参加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体检人员以预报名登记情况为准,未提前登记并参加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体检的本专业不予录取,但不影响其他专业录取。
考生所有体检费用由省招录工作办公室承担,参加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体格检查产生的车旅费和食宿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系统自动判定测试结果“合格”和“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测试一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由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派员赴考生所在学校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走访调查。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根据走访调查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为便于考生时间安排,以上考察均实行全程淘汰制,凡其中一项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无需参加余下考察。考生录取工作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会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录取考生入学后,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学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复核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请考生及时关注贵州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注意掌握各项招生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时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省消防员招录办不能正常联系告知考核事项,或不按时参加各项考核测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八)考核测试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核期间,考生应减少外出和远行,参加考核前14天起不得离开贵州,且不得与非低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考生进入各项考核测试场地前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否则不得参考。如因疫情防控需对考核测试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将及时对外公布,请考生予以理解支持,并主动配合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八、咨询方式
考生若需咨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报考的其他相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中国消防救援学院:010-69787118,69787119;贵州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0851-83990027,工作日时间受理咨询。
九、纪律监督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0851-83990031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公告由贵州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招收青年学生章程
贵州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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