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中职部: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招生问题的通知》(粤卫[2010]88号)精神,暂停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医药卫生类“农村医学”专业2010年的招生(2001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的“卫生保健”专业已取消,不再安排招生)。请各市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减少因暂停“农村医学”专业2010年的招生所造成的影响。
一、2010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中安排了“农村医学”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的,请各市招办予以取消公布;
二、及时在中招服务平台上删除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三、已组织考生填报志愿的,请对考生志愿数据进行清
理,并通知已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改报志愿;
四、开展春季招生的学校,请尽快与拟录取该专业考生协商调整录取专业;
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妥善解决有关问题。
附件:《关于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招生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0一0年六月六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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