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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6-25 11:05:23 作者: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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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2〕51号)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1号),现将《广东省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招生宣传、信息发布及政策解释工作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及招生学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要建立统一公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和发布重大信息的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国家和省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以及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信息及办学特色、就业情况、升学途径等,提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增强学生选择职业教育的信心。

要充分利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做好招生宣传发动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原则上要把省中招服务平台“信息查询”端口作为主要渠道发布招生信息,并敦促初级中学向学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信息、规定和要求,确保学生、家长对招生政策、招生信息的知情权,并认真落实输送生源责任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做好对高中阶段学校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同时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做好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今年开始,我省14所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实行单独招生试点,各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开展试点工作,主动协调和妥善处理试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地区应积极配合有关高职院校做好今年的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试点相关工作,为实现我省“分类考试,多元录取”招生改革作出积极贡献。其他未列入试点的院校不再招收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学生。

三、继续做好省中招服务平台技术培训工作

各市务必保证负责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干部和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省中招服务平台的操作。各市在培训时需要技术支持的,可与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联系。

四、充分利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各市原则上要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直接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首次使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新生的市,须在 4月20日前 书面报省教育考试院。若需要技术支持,或需要对平台的现有功能进行增改的,可与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联系。

 

附件:1.广东省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广东省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一   二   年   四   月   十   七   日

相关附件:

yz[201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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