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考院〔2013〕53号
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加强
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
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术科考点、体育类术科考点: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学司函〔2013〕1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关于2013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办普〔2012〕82号)、《关于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术科校考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3〕42号)、《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19号)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考务工作,严厉防范和打击中介培训机构各种干扰术科考试正常秩序和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冒名顶替、交换答卷(作品)等考试作弊行为,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请各市招生办公室督促辖区内有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的中学,加强对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纪律教育;确保考生诚信考试,遵纪考试,维护考试的严肃性。
附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学司函〔2013〕11号)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3 年2月22日
相关附件:
yky[2013]53.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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