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配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做好2014年在我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员(南航定向委培)工作,现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中心(下称南航招飞中心)《关于2014年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函》(南航股份招函〔2013〕16号)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以下要求,做好相关招飞工作。
1.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和有关中学,尤其是重点中学,要认真加强对招飞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2.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飞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航空事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学生自愿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凡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志愿填报、高考体检,上线考生在普通高考提前批择优录取。
3.请各市及时汇总“报考南航飞行学员名册”并报送南航招飞中心。
4.南航招飞中心确认体检名单后,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生所在中学要积极配合南航招飞中心做好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工作。
5.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学生,经体检合格后,各中学要认真做好思想、身体和学习等方面的保苗工作,确保体检合格学生顺利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保证招飞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市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在我省招收飞行学员的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2014年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函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相关附件:
yzbp[2013]58.doc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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