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省将面向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地区)的农村学生实施专项招生计划。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计划实施范围
(一)实施区域范围。2014年我省将在一本院校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贫困地区的农村学生实施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贫困地区是指广东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见附件1)。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今年普通高考农村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填报我省实施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相关一本院校和相关专业。
(二)实施高校及专业。实施专项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为在第一批录取的部分省属、市属高校(见附件2)。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主,主要包括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共安排1000个计划。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的专项计划及专业单独编制,具体专业按教育部统一分发的招生来源计划执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社会公布专项计划。
(三)招生方式。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二、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一)具有我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农业)户籍的农村应往届学生。
(二)学生本人高中阶段具有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县及县以下中学学籍并连续3年实际就读。
(三)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填报志愿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填报“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院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两组院校志愿,每组院校志愿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有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同时,还需在网上填报《广东省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专项计划填报志愿时间与我省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的时间同步,具体事项以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为准。
四、资格审查
(一)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在打印志愿表确认签名阶段(省招生办公室要求的时段内),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中学、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所填《广东省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表》及户口簿进行考生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由中学报名点在校内公示本校初审通过了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公示初审通过了的社会青年考生名单。在初审公示的同时,由报名点打印高考志愿表给考生签名确认。未经资格审查认定或经审查后不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所填专项计划志愿无效。
(二)填报志愿结束后,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报名点负责打印经初审通过了的《广东省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表》,加盖公章后报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
(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前,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公示审核通过了的本辖区内所有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号、考生姓名、性别、就读中学、户籍,公示期7天。对公示后有异议的学生,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
(四)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所有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录取工作
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开始前进行。考生电子档案投放与“自主选拔”同步进行,考生不得同时兼报专项计划和“自主选拔”。录取按平行志愿模式录取。
六、专项计划的有关政策
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包括入学报到时可自行决定是否迁转户口、在校期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等)。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到贫困地区就业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距,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等学校升学渠道,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中学要深刻认识做好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努力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为贫困地区选拔培养更多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把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工作作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确保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工作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报考组织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服务保障到位。
(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查,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要认真做好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行为,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的真实可信,确保专项计划真正惠及贫困地区的考生。对于通过伪造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取的由普通高等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对于参与造假的各级招生机构、中学和有关单位的人员,由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招生宣传,确保公平公正。各地级市及有关高等学校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大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名单、录取分数、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的积极导向作用,积极营造实施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鼓励贫困地区优秀农村学生踊跃报考, 确保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附件:1.广东省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广东省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安排
3.广东省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4月30日
附件1
广东省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
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扶贫开发重点县所属地级市 |
扶贫开发重点县 |
韶关 |
乳源、新丰、乐昌、南雄 |
梅州 |
大埔、丰顺、五华 |
汕尾 |
陆河 |
河源 |
紫金、龙川、连平、和平、东源 |
清远 |
阳山、连山、连南、连州 |
潮州 |
饶平 |
揭阳 |
揭西、惠来、普宁 |
附件2
广东省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
专项计划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安排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计划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150 |
10564 |
华南农业大学 |
200 |
10570 |
广州医科大学 |
30 |
10572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50 |
10560 |
汕头大学 |
20 |
10590 |
深圳大学 |
70 |
11078 |
广州大学 |
70 |
11845 |
广东工业大学 |
240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110 |
12121 |
南方医科大学 |
60 |
合计 |
1000 |
附件3
广东省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
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表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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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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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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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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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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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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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户口所在县及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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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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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在贫困地区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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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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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情况 |
起止日期 |
就读学校 |
学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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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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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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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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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情况 |
称谓 |
|
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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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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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 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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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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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
|
监护人姓名 |
|
公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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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 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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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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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由考生、父母或监护人本人填写)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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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中学审查意见 |
县(市、区) 招生办意见 |
地级市 招生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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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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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审核中需考生及其父母提供的证明材料,请以附件形式附在本表后面。
相关附件:
fj.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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