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20日, 省教育厅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专题调研组由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王斌伟带队,赴山西省开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专题调研,学习考察山西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胡振敏,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厅高中职处及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中招处和命题处等处室负责人,以及广州、深圳和韶关市招生办负责人等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晋中市教育局、晋中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榆次区张庆中学(乡镇初级)和榆次二中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晋中市及榆次区教育局分别就山西省、晋中市及榆次区考试招生改革的情况做了详细介绍。
近年来,山西省加大考试招生改革特别是中考招生改革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了初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促进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和学生素质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一是改革中考命题。从2011年起,确定以考改促课改,以课改推考改的总体思路,回归课程标准,积极渗透立德树人、核心素养培养和研究性学习的命题理念,逐年增加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比例,减少知识性技巧性试题,加大各学科对阅读和获取信息分析信息的能力的考查,创新与探究性试题的比例达到40%以上。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有效的改变了机械训练的应试倾向,也直接带动了全省初中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变。二是改革考试科目。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并计入中考成绩,引导学校开全开好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课程,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加体育分值,引导学校重视体育,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三是改革招生录取。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计划按照普职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和班容量确定。严格按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和擅自组织招生,取消体育艺术竞赛等鼓励类加分,源头上治理大班额现象,遏制了招生过程的恶性竞争。将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到校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就读的学生提供了更多享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推进了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有效化解了义务教育择校难题。四是充分用好综合素质评价。将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教育模式。五是重视命题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命题教师的和阅卷队伍的培训。
晋中市是全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和山西省先行先试的中考改革试点市。晋中市树立均衡、协调、规范,内涵和科学发展5个发展理念,围绕立德树人、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开展改革。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千校达标”、“万师交流”工程,加强师资配备,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方面的保障,实现了学校建设标准化、教师交流制度化、教学手段信息化,高标准地实现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晋中市还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实行均衡编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普职比大体相当,实行优质高中100%指标到校,分基础性、奖励性、倾斜性三类指标,其中奖励性指标,主要根据对学生道德品德合格率、中考成绩合格率、中考成绩优秀率、体育艺术科技达标率和初中三年保留率等年度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结果,奖励各校办学积极性,促进学校争先创优特色发展,倾斜性指标主要给新建学校、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有力地破解了择校难题,减轻了学生负担,提高了教育质量,促进了教育公平,顺应人民群众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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