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1年1月6日至10日期间,我省将先后举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四项考试。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学习《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各项考试的具体要求,特别是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对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应考。
二、做一名守法、文明、诚信的考生。自觉抵制兜售、买卖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检查是否携带了参加考试所必需的准考证、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考点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及考试文具用品,不将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或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以及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行为,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自觉遵守各项考试工作的防疫规定,及时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实申报防疫信息,落实防疫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考前尽量不要跨省区外出,尤其不要进入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区域。
我们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抵制一切有损考试公平的不良行为,做“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的践行者。我们欢迎各位考生和社会各界举报考试过程中发生和出现的任何违法违纪作弊行为,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举报电话:020-89338633,38627869(自考),38627897(学考),38627866(3+证书),38627921(专业技能课程考试)。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30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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