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规定》(粤侨规〔2017〕1 号)第五条规定,我省报考2019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受理申请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各级侨务部门、教育部门、招生办、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要按照《粤侨规〔2017〕1 号》第二十七条要求,做好“三侨生”证明办理的宣传工作,确保我省报考2019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粤侨规〔2017〕1 号》规定,严格、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办理工作准确无误、杜绝错漏。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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