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珍惜个人名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遵守考场规定,遵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
三、严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和“答案”,以免上当受骗。
四、严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五、考试时如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将取消单科或各科考试成绩,并将违纪作弊情况通报给招生单位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时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1至3年的处理。涉及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六、广东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违纪作弊举报电话:020-89338633。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0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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