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在广西计划招生5名,现就做好2019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在桂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新疆警察学院5名,均为男生,文科2名,理科3名。
二、招生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汉族,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10.广西户籍和学籍。
(二)生源地要求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每名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的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公务员录用考试。
(三)体检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四)体能测评要求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
3.1000米跑(男)。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
4.引体向上(男)。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评测。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三、招考步骤
(一)考察
6月23日至28日为招生考察时间。高考成绩达到广西本科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且志愿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准考证向户籍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提出招生考察申请,按要求填写《2019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由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组织招生考察。考生可于6月28日18:00前到考察实施机关查询考察情况,考察意见合格的考生领取本人的《2019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公安机关密封盖章)及相关材料,按时参加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意见不合格或考察材料密封条被人为损坏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公务员录用考试。
招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考察工作咨询电话:0771-2892306(庞警官)。
(二)填报志愿
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执行广西划定的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达到或超过本科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且志愿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须于6月24日10:00至6月28日10:00,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的志愿填报系统选择提前录取批次,并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未选择提前录取批次、未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新疆警察学院进行定向培养。
(三)体检、体能测评
7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为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招生考察意见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019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及相关材料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自行前往广西警察学院长湖校区教学楼一楼(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6号)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的体检和体能测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放弃志愿。
温馨提醒:请携带运动服、运动鞋、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并自行填写《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广西警察学院长湖校区内不设停车位,考生家长车辆不得进入学校停放。考生可乘坐1、12、16、20、B37、45、52、76路公共汽车,到东葛长湖或广园路口下车后往长湖路北方向,也可乘坐地铁3号线到东葛路站A2出口前往。
(四)公务员录用考试
考察、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以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为7月4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时间为7月5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本科第一批次投档开始前结束。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广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向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供考察、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名单及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广西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新疆警察学院严格开展审档工作,审档合格的,予以录取;若有考生审档不合格,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
四、培养与录用
考生录取后,须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新疆警察学院签订定向招录培养三方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学生入校后,严格按照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培养管理,不得调转其他公安专业(方向)学习。学生培养经费、学费、生活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参照公安部所属院校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当年生均经费定额、学费收费标准,以及生活补助费标准核定下达。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考核,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个人档案审核、个人报告事项审核后,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要求的,按照在校期间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生源地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并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对毕业后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学生,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同时,有关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71-2892061(宋警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
2019年6月2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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