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辽宁省2014年本科第三批院校录取分数线的说明
1、 分数与本录取最低分相同但未投档的考生,是因为排序分(即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投档最低排序分;
2、 本录取分数不包括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招生形式;
3、 同一院校分列招生代码的均分别公布录取分数线,包括定向、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指标到市、联合办学等形式,请在《辽宁省招生考试杂志》所列招生计划中查询对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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