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的说明
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专科(高职)进行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公布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招生计划和达到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征集志愿”招生计划中,各院校(专业)的报考资格、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各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有关招生规定。
二、“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达到专科(高职)次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征集志愿”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执行,本批次原报志愿无效。
三、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5日8:00-12:00。高考“征集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关闭,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视为自愿放弃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四、网报系统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7、IE8或IE9浏览器登录网报志愿系统。
2.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有两种方式:
一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gkzy.lnzsks.com,二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的“2014年高考“征集志愿”填报入口”链接,登录“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选择所在地市进行志愿填报。
五、“征集志愿”网上填报的基本步骤
1. 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原高考志愿网报时相同)。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密码、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4.选择填报当前阶段“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当前阶段“征集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网报志愿结束后,可以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六、剩余计划和填报资格查询(两种途径)
1.考生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询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情况,通过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本人是否具有填报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资格。
2.辅助查询方式: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具体查询位置:计划查询在“招考新闻”栏目的“×××××征集志愿计划查询”;填报资格(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查询在“查询中心”栏目的“××××ב征集志愿’填报资格(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查询”。
七、特殊问题处理
考生忘记了密码,须在填报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
八、特别提醒
1.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为必选项,考生必须选择“服从”或者“不服从”中的一项。批次服从志愿如选择“服从”,视为考生愿意被录取到该批次的所有高校以及高校的任何专业,其中包括偏远地区高校、高收费专业等等。批次服从志愿如选择“不服从”,视为不愿意被录取到该批次本人所填志愿以外的高校。提醒考生全面考虑、慎重填报批次服从志愿。
2.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3.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避免因网络即时访问量增大导致网络出现不流畅、运行缓慢、拥塞等问题,甚至偶遇当地突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顺利提交志愿,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
4.考生应认真填写每个志愿编号或选项,填写后仔细检查。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考生每次登录系统填报完毕后,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安全退出。考生“最终确认保存”后或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将不能再进行改动,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
5.在志愿网报期间,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均查询不到考生所报志愿信息。高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填报,凡因他人代填、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考生及时与有关县(市、区)招考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