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中NTET课程的通知》(考委【2015】6号)文件精神,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中NTET课程,具体事项如下:
一、取消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中的“NTET(初级)”(09275,6学分)课程,该专业考试计划中选考课程由 “选考不少于5门、不低于20学分的课程”调整为“选考不少于6门、不低于26学分的课程”。
二、取消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NTET(中级)”(09287,6学分)课程,不增设选考课。
三、我省从2015年下半年起执行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调整后的计划。2015年10月份考试及之前已经取得的“NTET(初级)”或“NTET(中级)课程合格成绩或取得相对应选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在我省2015年下半年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时申请免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独立本科段1门不超过6学分的选考课程。原则上从2016年起,将不再办理免考任何选考课程。2015年下半年起按照本次调整后的计划办理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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