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3月14日下午,自治区召开了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暨录取工作培训会。
会议传达了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并全面安排部署我区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对严格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2个招生单位分管领导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负责人,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加大调剂复试公开公示力度
会议要求,各招生单位须制定详细的调剂方案和复试录取办法。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对区内招生单位制定的调剂方案和复试录取办法逐一进行审核,并统一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设的“研究生考试”频道“阳光平台”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教育部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会议明确,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都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细化复试生源调剂方案
会议指出,各招生单位制定的调剂方案,要包括各招生专业原计划数、调整计划数、上线考生数、拟降分(破格)复试考生数、拟接收调剂考生数、接收调剂考生条件和遴选规则、调剂系统首次开通时间和截止时间及要求等信息。
公布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会议明确,为方便考生提交调剂志愿信息,各招生单位首次开通调剂系统时,在连续开通12小时或者报考人数达到拟调剂录取数2倍的情况下,可以关闭调剂系统,否则,不得无故中途关闭;复试工作至少安排在调剂系统开通一天之后进行。
优化复试录取办法
会议强调,各招生单位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要包含调剂方案、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程序、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所占权重、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破格复试条件、录取规则等。
自治区多措并举,严格监管复试录取工作
自治区将继续加大对招生单位复试录取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
为确保复试各环节工作严格规范,一是统一对考生的复试笔试笔迹与初试试卷笔迹进行对比校验,防止冒名顶替;二是要求复试应在标准化考场进行。个别特殊专业的面试,无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的,必须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录音录像完整清楚;三是复试各环节要尽量通过采集、验证指静脉信息进行考生身份识别,防止冒名顶替。
为有效防范高科技作弊违法违规行为,自治区将对外语复试时间进行统筹协调,考试期间,各招生单位须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共同开展侦查打击行动。
此外,自治区要求各招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派员现场巡视,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自治区将统一派出巡视人员,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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