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若对成绩有疑义,须于网上公布成绩3个工作日内(5月10日—5月12日)向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盟市汇总提出复核申请的考生信息提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成绩复核结束后统一反馈盟市,由盟市告知考生成绩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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