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高考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决定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现对下表中所列考生做如下处理决定,对以下处理决定如有不服,考生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有权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名称 |
课程名称 |
考生号 |
考试时间 |
考场号 |
座位号 |
违规事实 |
违规事实对应条款 |
处理依据 |
处理意见 |
呼市土默特中学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080103228372 |
2017年04月15日上午 |
007 |
016 |
携带书籍抄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头和平小学 |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
040107101534 |
2017年04月15日上午 |
001 |
027 |
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头和平小学 |
控制理论基础 |
020211101049 |
2017年04月15日上午 |
005 |
006 |
夹带书本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头和平小学 |
护理学基础 |
010409100242 |
2017年04月15日上午 |
012 |
009 |
抄袭资料书本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第七中学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050208215260 |
2017年04月15日上午 |
008 |
001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通辽市第七中学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
030508107650 |
2017年04月15日上午 |
011 |
002 |
携带考试相关资料进入考场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土默特中学 |
新闻摄影 |
090107100217 |
2017年04月15日下午 |
002 |
024 |
夹带抄袭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头和平小学 |
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
020214200015 |
2017年04月15日下午 |
008 |
001 |
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小抄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第七中学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070105200507 |
2017年04月15日下午 |
001 |
006 |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第七中学 |
法律文书写作 |
220116100007 |
2017年04月15日下午 |
002 |
004 |
抄袭资料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第七中学 |
高速运输系统安全 |
070110101361 |
2017年04月15日下午 |
002 |
009 |
抄袭资料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第七中学 |
公安秘书学 |
070107100212 |
2017年04月15日下午 |
004 |
003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进入考场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第七中学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050210200334 |
2017年04月15日下午 |
005 |
002 |
携带与考试相关内容材料进入考场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第七中学 |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学 |
070109200671 |
2017年04月15日下午 |
007 |
024 |
携带考试相关资料进入考场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土默特中学 |
西方政治制度 |
080108102037 |
2017年04月16日上午 |
006 |
001 |
夹带与考试有关资料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土默特中学 |
西方政治制度 |
090209100174 |
2017年04月16日上午 |
006 |
011 |
夹带与考试有关资料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呼市土默特中学 |
西方政治制度 |
090108102172 |
2017年04月16日上午 |
006 |
016 |
夹带与考试有关资料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头和平小学 |
西方政治制度 |
020303200574 |
2017年04月16日上午 |
008 |
006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包头和平小学 |
公务员制度 |
020108100007 |
2017年04月16日上午 |
014 |
006 |
携带具有发送或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第七中学 |
自然科学基础(二) |
030508107650 |
2017年04月16日上午 |
006 |
004 |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指定位置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通辽市第七中学 |
公务员制度 |
050206100502 |
2017年04月16日上午 |
007 |
004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包头和平小学 |
国际市场营销学 |
020203201508 |
2017年04月16日下午 |
006 |
017 |
抄袭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通辽市第七中学 |
语言学概论 |
070103207820 |
2017年04月16日下午 |
007 |
007 |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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