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2017学年上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7年1月7-8日举行,为期两天。具体考试科目、时间为:1月7日8:00—9:30数学、10:30—12:00外语(英语、日语、俄语),15:00—17:00语文(蒙古语文甲、朝鲜语文);1月8日8:00—9:30生物、10:30—12:00历史,15:00—16:30地理。
为切实做好本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现就做好相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提早对本次考试进行专门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全员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做好试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的清点、分发、回收工作,严格履行各环节的交接签字手续,确保试答卷数量准确、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特别要加强试答卷在考点与试卷保密室、考场与考务办之间流转过程中的相关管理,确保试答卷交接过程实现在视频监控范围内的无缝对接。试答卷押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保密室保管期间要严格执行6小时回放制度。
(三)强化安保防范措施,落实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本地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主动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保密、安全、工商、电力、通信管理、宣传等招委会成员单位,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二、规范考务管理,狠抓考风考纪
(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要加强对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试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盲区和死角。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施考工作
1.认真做好考点考场布置工作和考试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区、各考点要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 4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施考程序(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36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偶发事件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46号)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考前部署、检查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提前检查试卷保密室、标准化考点考场视频监控以及作弊防控系统、综合考务系统、考务指挥系统等所有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确保考试期间能够正常有效使用。同时,各地、各考点要制定详实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以便考试期间能够快速、规范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2.认真做好考试作弊防范和监考工作。在利用指静脉验证等技术手段的基础上,还要充分调动监考员的积极性,加大考生入场时违禁物品检测和各种证件对照检查的力度,做好考生入场安检和身份核验工作,严防替考。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场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发现的考生考试违规行为准确记载,按要求展示并保存相关证据,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3.认真做好网上实时巡查工作。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指派专人网上监控巡查所属各考点考试实施情况,发现违规情节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置。
4.认真做好数据信息处理工作。考试期间,各考点要规范综合考务管理系统和RTX系统的使用,及时接收自治区考试中心的考务指令,并按要求完成有关数据信息的采集、录入及上报工作。
三、加强教育培训,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特别是对关键岗位人员的遴选工作。要对所有涉考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案例等方面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考务管理等考试业务培训,保证培训的时间、内容和效果,确保所有涉考人员都熟悉掌握考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二)各地要充分发挥本地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要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宣传解读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关于考试工作中违规行为处理)等法规、制度的学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依规的考试氛围。
四、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要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服务,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为考生创造轻松、便利的应试环境。加强考生入场的疏导,不能因验证指静脉信息组织不力等人为因素而耽误考生按时入场参加考试;遇有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合理便利。
五、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一)各地要准确填写《2016-2017学年上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值班安排表》(附件1),并由盟市统一汇总后,将电子版于2016年12月30日18:00前通过钉钉系统上报自治区考试中心考务二三处苗中文老师。值班安排表中上报的所有工作人员手机和办公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二)各地自接收试卷之日起至将答题卡等考试材料运抵指定地点交接完毕止,要严格按照《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附件2)履行值班和报告制度;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为0471-3261814。自治区值班人员将采取网上巡查和电话抽查等形式对全区试卷保密室值班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考试期间,自治区举报电话为0471-3261805。
(三)考前一周至考试全部结束,各地要指派专人每天负责对互联网上涉及本次考试的有害信息进行监控处置,发现涉及考试的有害信息要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并妥善处置。
(四)考试期间,凡涉及到考务指挥请示事项的必须通过RTX系统提交自治区值班组。凡在“学业水平考试考点群”提交的问题一律不予答复。
六、其它事宜
(一)领取试卷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此件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相关钉钉群发布,不再印发纸介质文件。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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