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和复查办法》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西格办办公室、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
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已顺利结束。评卷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评卷工作组织严密,评卷管理监督到位,评卷程序严谨有序,评卷质量公正无误。为进一步做好成绩公布和复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成绩公布
(一)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于7月8日16时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西藏政务服务”、中国电信声讯台96833513和中国移动声讯台12580统一公布成绩。
(二)公布的项目为语文、汉语、藏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考试总分、政策加分和特征总分。考试总分和特征总分均保留9位小数,小数由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依次排序组成。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藏教考试〔2019〕5号)文件精神,合算考生各科成绩。
(三)如有需求,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申请办理书面成绩证明(样表见附件1)。
二、成绩复查
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复核检查。
(一)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申领《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也可以通过西藏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样表见附件2),按要求规范填写后,须于7月11日前递交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原则上申请复查项目不得超过三项。
(二)相关部门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于7月11日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按照相关要求和考生申请,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和部分评卷专家,会同监督检查人员组成复查组,对申请进行复核,只查分不查卷,复查(复核)仅限于漏评、误评情况及小题分汇总,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样表见附件3),并及时反馈各招生办,由招生办向考生反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招生办须安排专人做好成绩复查工作。对核实的复查申请,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
(二)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禁止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散布考生报名、编场、成绩、申请等信息。
(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891-6361823、传真:0891-6335325,联系人:王杰、龙泽慧。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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