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昌理工学院、东航江西分公司等单位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初检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
(一)已取得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符合民航飞行技术专业报名要求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民航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按时完成网上注册及报考手续。
二、选拔程序
(一)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民航招飞系统(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系统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民航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民航招飞高考志愿的依据。系统中未确认有效招飞志愿的,将视为无效志愿,相关高校可不予录取。
民航招飞系统于2022年10月28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2023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二)各民航招飞单位将派员在部分设区市设点开展初检,对报名考生进行身份信息审核、目测筛选、初步检查、英语测试等工作,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初检前,考生要详细阅读相关民航招飞简章和自荐标准,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下载并如实填写《江西省2023年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见附件2)。
(三)各民航招飞单位将组织通过初检的考生进行招飞体检鉴定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检合格后,由各招飞单位另行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体检鉴定。招飞体检鉴定(含心理测试)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自觉执行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
(四)对体检合格考生,各有关招飞单位将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五)初检、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高考前要通过民航招飞系统确认“有效招飞志愿”。对达到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招飞单位2023年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确定的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招飞单位2023年在江西的执行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三、初检日程安排
期 | 地区 | 时间 | 初检地点 |
11月12日 | 赣州市 | 上午9:00-11:30 | 赣州一中初中部 |
下午13:30-16:00 | |||
11月14日 | 抚州市 | 上午9:00-11:30 | 抚州一中逸夫楼室内体育馆 |
下午13:30-16:00 | |||
11月16日 | 景德镇市 | 上午9:00-11:30 | 景德镇市第二中学珠山区曙光路1号 |
下午13:30-16:00 | |||
11月18日 | 南昌市 | 上午9:00-11:30 | 南昌市第二十三中学 |
下午13:30-16:00 | |||
11月21-22日 | 萍乡市 | 上午9:00-11:30 | 芦溪中学体育馆 |
下午13:30-16:00 |
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在指定日期的上午8:30前到达初检地点。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于8:30-9: 00统一组织招飞单位集中开展招生宣传。初检时间为指定日期的9:00-14:00。考生可选择就近地点参加招飞初检。如因疫情变化导致初检日期有变的,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航招飞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预案,与有关招飞单位共同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于11月10日前确定加试工作的具体对接负责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及时发布信息。各招飞单位要及时公布招飞简章及报考办法(包括报名条件、面试体检费用及报名缴费办法、加试流程、加试结果告知办法、加试结果运用、监督管理等),接受考生咨询、确保信息公开。
(三)规范招生宣传。各招飞单位要在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有序开展宣传加试工作,树立良好的招生宣传形象,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权,不得发生恶意抢生源现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高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四)认真做好核验。各招飞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验考生身份信息,相关材料(或复印件)需由审核人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查。各高中学校应指定专人协助做好招飞初检工作,严格执行属地防疫要求,确保初检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在初检过程中,考生或家长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可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违规举报邮箱(ksyjjjc@jxeea.cn)进行举报。
附件1
招飞单位初检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 招生学校(单位) | 初检加试专业 | 学校网址 | 咨询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1 |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 飞行技术(本科) | www.cafuc.edu.cn | 吴老师 | 0838-5182078、13990281156 |
2 | 中国东方航空 江西分公司 | 飞行技术(本科,委托培养) | http://job.ceair.com | 刘老师 | 0791-86156296、18079160600 |
3 | 南昌理工学院 | 飞行技术(本科) | www.nut.edu.cn | 刘老师 | 0791-82069288、13755781881 |
附件2
江西省2023年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免冠 照片 | ||||||||
籍贯 | 生源地 (学籍所在地) | 市 县(区) | 政治 面貌 | |||||||||
父亲姓名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 | |||||||||
母亲姓名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 | |||||||||
学校 意见 | 高三本学期期中考试成绩机打成绩单粘贴处(学校盖章) | |||||||||||
身体 状况 | 身高 (高校填写) | 厘米 | 体重 (高校填写) | 公斤 | ||||||||
视力电子验光单粘贴处 (眼镜店或医院测试均可) | 是否做过视 力矫正手术 | |||||||||||
色盲色弱检测单粘贴处 (专业眼科机构测试) | 手术时间 | |||||||||||
考生 须知 | 1.考生参加初检时必须携带一个月以内的眼睛电子验光单一份。(必须携带) 2.学生参加招飞初检需带智能手机一部,现场进行英语测试。(必须携带) 3.学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1张。(必须携带) 4.报考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初检。 注:须凭此表参加面试初检!(成绩栏涂改无效、无学校公章无效) |
以下信息十分重要,请用正楷字体认真填写
姓名 | 生源地 | 省 市 | ||||||||||||||||||
学校 |
英语成绩 | 文理科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父母) | 联系电话(本人) | |||||||||||||||||||
备注:1、请各位同学确保以上信息填写工整、完全正确; 2、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避免重要信息不能及时接收, |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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