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
为做好我省 2022 年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军人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参加普
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工作,根据教育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军政〔2021〕247 号),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办法》和《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
—1—
〔2012〕1 号)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现就军人子女信息审核
与报送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个人信息提交
(一)提交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填写《2022 年参加
普通高考军人子女信息登记表》(附件 1,以下简称“《登记表》”),
并提供所需佐证材料(附件 2)。
(二)提交方式。考生父亲或母亲服役的师(旅)级单位政
治工作部门[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为现工作师(旅)级单位]
审核盖章后,由考生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
(三)提交时间。2022 年 3 月 20 日前提交至人武部,逾期
视为无效。
二、信息审核与报送
军人子女信息审核分初审、复审、会审三个阶段,具体安排
如下:
(一)初审。由军兵种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负
责,主要是对申报考生亲属关系、父母军人身份、任职经历、立
功授奖等情况进行核实。
(二)复审。由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负责,3 月 31 日
前完成。主要是查看考生材料是否齐全、核实军兵种部队审核结
论和材料真伪等,并将符合条件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
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4 月 10 日前,各军分区、警备区
政治工作处填写《xx 市参加普通高考军人子女信息汇总表》(附
—2—
件 3),并将所有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上报省军区政治
工作局。
(三)会审。由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共同
实施,5 月 10 日前完成。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主要负责对各军分
区、警备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对参加普通高考享受的照顾政策进行审核。5 月底前,在山东省
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上公示审核合格的军人子女名单。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军人子女考生资格审
查工作。要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政策纪律,凡发
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
责任。
附件:1.2022 年参加普通高考军人子女信息登记表
2.2022 年参加普通高考军人子女佐证材料清单
3.xx 市参加普通高考军人子女信息汇总表
4.山东省军人子女参加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山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4
山东省军人子女参加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一、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
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
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
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
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
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 10 年
的军人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 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
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 年的军人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
位工作累计满 15 年的军人子女,以上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
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
取。
高考照顾政策如有变化,以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
员会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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