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招办,各普通高等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25号,见附件3,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是国家招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体现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有关高校和中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领导,在保送生的选拔和录取过程中,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审核程序,严把推荐过程,强化考核测试,公示录取结果,严肃工作纪律,遵守申报时间,确保2009年招收保送生工作严格规范、公平公正。
二、招收保送生工作程序
(一)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保送生招生计划,并列入国家核定的本校当年总招生计划。同时,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学〔2007〕180)精神,做好保送生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和宣传工作。
(二)郑州市外国语中学须按要求制定具体向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保送生办法,报省教育厅、省招办审核备案后,于2008年12月20日前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推荐名额和公布的方案推荐选拔保送生,并将选拔的保送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于2009年1月10日前报省招办。
各有关中学按照各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章程安排推荐保送人选。推荐保送生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一名学生只能推荐到一所高校,各有关中学要严格把关。各中学保送人选和拟录高校确定后,须填写《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报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 )招生办公室,并附符合教育部《通知》中规定的保送生资格获奖证书原件备查。考生《推荐表》一份经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 )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由中学寄送有关高校,另一份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 )招生办公室集中报省招办。
(三)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对本地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对照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公布的获得保送资格名单和获得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填写《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名册》(见附件2),请将保送生名册(含电子稿)和考生《推荐表》(附件1)于2009年4月10日前报送省招办。
(四)高等学校在有关中学推荐的基础上,对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并最终确定录取与否。凡被高等学校拟录取的保送生,高校应按照教育部在《通知》中制订的“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形成本校保送生信息备案数据库(DBF)文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请将拟录取名单打印成表(表格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高中毕业学校等),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09年4月15日前以特快专递邮寄省招办。
(五)保送生录取复核工作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凡被高等学校拟录取的保送生,省招办将对有关保送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无误后,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两周(网址:www.heao.com.cn),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后,于2009年4月30日前办理录取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经省招办复审批准录取的保送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统考录取期间,各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增补相应计划。
(六)保送生须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履行报名手续并参加高考体检。符合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在未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之前,要做好参加2009年高考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要对这部分学生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采集考生信息,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凡未履行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学生,不能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核手续。
被确定录取的保送生名单,由省招办2009年5月底前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通知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被高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得再参加高考,由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收回被录取学生的准考证。
请各省辖市招办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县(区)招办和有关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