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7年普通高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各普通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豫教学〔2007〕157号)精神,我办制订了《2007年普通高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招办、有关高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组织好报考信息采集、志愿填报等各项工作。各推荐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信息采集、汇总、审核、上报等各个工作环节,都必须一丝不苟,反复核对,签字负责。要注意做好宣传工作,使考生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要求等,防止出现误解和差错。凡需考生签字的,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其他同学、老师、家长等都不得代为签字,避免引发纠纷。对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信息差错较多,严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录取的,要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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