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
1.考生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严格管理个人行为,加强个人防护,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请考生做好考前个人健康监测,12月23日之前,每日登录“2023年天津市研究生考试健康监测”小程序(以下简称“健康监测小程序”),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
3.各考区将在12月19日为本考区考生提供一次免费“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服务,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考区的通知;考生也可在12月19日自行进行“单人单管”核酸采样或抗原检测。请考生及时将检测结果通过“健康监测小程序”上报。考生的检测结果在考前如有变化,请及时上报考区。
4.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其中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考生在应考途中要特别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倡导途中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5.各考点已为考生参加考试制定了专门的组考方案,请考生按照考点安排,在相应的考场参加考试。
6.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收考区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消息,密切关注各考区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微信公众号和招考资讯网发布的组考防疫要求,主动配合报考点做好相关工作,以便顺利应考。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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